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定救助义务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主要分为几种类型。一种是法定义务,这包括基于特定职业或身份而产生的救助义务,如警察、医生的救助责任,以及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法定身份带来的救助义务。另一种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当某人采取了某种行为或与他人共同处于某种环境时,可能会因此产生救助义务。这些法定救助义务的存在,旨在保护公民的生命与健康,体现了社会的道德与法律要求。
- 1、法定救助义务有哪几种
- 2、救人自己死了谁来赔
- 3、我开车无偿送朋友,出车祸车内一人死亡,死亡人有责吗
- 4、云南女子癫痫发作,男子将其丢弃荒地致死,该男子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法定救助义务有哪几种 (一)

最佳答案路上遇见陌生人落水,目睹恋人自杀,同饮人喝醉意识不清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见的状况,那么,自愿履行的道德义务暂且不论,在哪些情况下,我们有法定义务救助他人。一般分为法定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定义务指消防员救火,警察维护治安等因法定职务、业务而具有的义务以及法定身份带来的如夫妻之间、父子之间的救助义务,另一类是先行行为引起的,比如成年人带着邻居家的小孩去游泳,成年人没有照看好,小孩溺水死亡,该成年人就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救助义务的范围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律救助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可以看成两类,一类是法定职责如警察的救助义务、医生救助病人,另一类是法定身份带来的救助义务,夫妻关系和父子关系等。法定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救助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是诸如恋爱关系、同伴关系等虽没有法定义务,但基于双方意思表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或处于某种环境而具有的救助义务,如目睹女友自杀、落水,有可以预见其死亡的结果,有救助的义务。
此外,见义勇为不属于法律救助义务,见义勇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将见义勇为的行为定性为无因管理—见义勇为者在救助他人过程中,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减少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挺身而出,进行施救。若见义勇为者因此而遭受损害,其就有权要求受益人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未履行救助义务的法律后果
夫妻关系、父子关系、恋爱关系、同伴关系、同饮关系等都是有紧密联系的关系,当存在这种亲密关系时意味着也存在基于此产生的救助义务,若不及时积极作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如果救助义务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民法调整的客体或其承担的义务不足以承担全部的责任则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醉酒人员当时的神志状态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护送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护送者无法定义务,但因同饮这个先行行为有保障安全的义务,若未积极承担救助义务,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被救助者生命受到威胁,而救助者有能力救助而未救助导致被救助者死亡的承担刑事责任,过失杀人或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而被救助者只有生命威胁还未造成实际后果则救助人只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积极救助他人已经不只是道德上的要求,当发生一定亲密关系或出现法律规定的关系,或存在法定或业务职责时,就应承担救助他人的义务,否则救助义务人不知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赔偿责任,更有甚者要接受刑罚惩罚。
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间组织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这是其承担的总的法律义务。具体地说,一、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稳定的大局;三、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四、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自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是公民须遵守的基本法定义务。
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不同的法定义务,例如赡养父母,作证,义务植树等等。
救人自己死了谁来赔 (二)
最佳答案见义勇为救人致伤,救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致人死亡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开车无偿送朋友,出车祸车内一人死亡,死亡人有责吗 (三)
最佳答案死亡人没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云南女子癫痫发作,男子将其丢弃荒地致死,该男子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四)
最佳答案男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他已经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云南女子癫痫发作,男子将其丢弃荒地致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位来自云南的男子认识了一位女网友。他们见面后,他把女网友带到他家,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然而,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5点左右,女网友突然犯了性癫痫,这个男子一直看着女网友抽搐。然而,这个男人并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拨打120,因为害怕惹上麻烦,所以他直接把这个女孩丢弃到了荒地里。
这个男子的做法是非常冷血的因为这个人和女方有关系,他就有义务帮忙。但其遗弃行为导致被害人患病死亡,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如果这个男人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我觉得这个女人还是可以活下来的,但是这个男人却直接把患有癫痫病的女网友给丢弃在了荒地中,这间接导致对方死亡,简直是混蛋。
我个人的看法虽然我国没有说见死不救是违法的,但是故意见死不救就是违法的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见死不救是故意的行为,他应当在特定义务下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义务的定义可以去百度了解详情,这里就不细说了。这个所谓的具体义务,可以简单理解为你们之间是相识的关系。如果你认识她,当她的生命在你面前有危险时,你却不出手相救,这就是违法的。即使你只拨了120,也不会算是你见死不救。但这个事件中,男子刚刚与女网友发生过关系,就将犯癫痫的她直接丢弃至荒地中,导致女网友的死亡,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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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自愿救助致人死亡,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