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了1年,现在辞退我,公司是不是赔偿 (一)

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了1年,现在辞退我,公司是不是赔偿

贡献者回答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辞退你的具体原因及双方的协商情况。

首先,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需向你支付二倍赔偿金。由于你工作已满1年,若以此标准计算,公司需向你赔偿2个月的工资。

其次,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可以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例如,如果公司提出给予你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并且你同意这一方案,那么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此时,赔偿金额就不是法定的2个月工资,而是双方协商确定的1个月工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的计算基数通常是你的月工资标准,具体数额可能因你的实际工资、公司政策以及当地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在面对辞退情况时,建议你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辞退原因,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或你对赔偿方案有异议,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

贡献者回答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违反法定禁止解除规定: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期间:劳动者在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工负伤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同样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内: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孕期、产期、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亦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法定解除程序:

未提前通知或未支付额外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未遵循此程序的构成违法解除。未通知工会或未听取意见:依据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通知工会或全体职工,并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未遵循此程序的同样构成违法解除。

非法定解除理由:

非严重违规、失职等情形:除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损害企业利益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非法定理由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则构成违法解除。

总结: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导致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解除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哪些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

贡献者回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如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均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即为违法。

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即便劳动者不属于上述受保护群体,用人单位也需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若条件未满足,用人单位即解除劳动合同,则构成违法。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劳动者、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等。若用人单位未遵循法定程序,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则构成程序违法。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认定 (四)

贡献者回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违法解除主要体现在解除依据和解除程序两个方面。用人单位在法律明确禁止解除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不具备法定解除条件而解除,都属于解除依据违法。在解除程序上,用人单位未依法通知工会或未提前通知劳动者,也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金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解除依据违法

1、在禁止解除的情形下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具备法定解除条件解除

(1)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若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便强行解除,属于违法。

(2)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可即时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却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3)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预告解除条件,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或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却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二、解除程序违法

1、未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未通知工会的,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在起诉前补正相关程序的可以免于赔偿。

2、未提前通知且未支付代通知金

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而未提前,比如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而未通知,并且未支付代通知金的,属于违法解除。

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二、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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