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过程中,涉及经济补偿的问题尤为重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条例指出,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含计件超额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27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27条的内容是什么?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实施条例》27条的内容是关于经济补偿的相关解释。具体是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一、《劳动合同实施条例》27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内容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有关规定具体是从第四条到第十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基本权利,《劳动合同法》当中对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以及支付的方式做了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实施条例》27条对经济补偿的内容进一步解释。即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解读内容简介 (二)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一书由信春鹰先生倾力打造。这部法律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步入实施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为了深入贯彻和落实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在同年9月1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详尽的补充和明确,使得相关规定的执行更为具体化。

编写这部解读的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与普及广大读者深入理解立法的初衷和各项条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的专家们以其专业素养,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解读》,旨在为读者提供详尽的学习资料和参考指南,以便他们能够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与实践应用。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细则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细则主要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而制定的条例,其部分核心内容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界定 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如果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这些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对于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如果受用人单位委托,它们也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细则的制定是基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其实施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请注意,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细则包含的内容远不止上述提到的部分,它涵盖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多个方面,以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等详细规定。为了全面了解和实施劳动合同法,建议查阅完整的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细则或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是怎样的 (四)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若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或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权益等情形,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自2024年1月1日实施以来,这条规定成为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依据。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前,关于第三十八条的适用程序有两种理解:一是劳动者可以随时以任何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当用人单位违反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时,劳动者需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这为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提供了灵活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同时也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的出台旨在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执行,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它为劳动者在面对不公正待遇时提供了法律武器,鼓励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总的来说,第三十八条是劳动合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明确列举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具体操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合理维护各自权益,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劳动环境。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黑律帮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