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的轻微处罚标准 (一)

虚假宣传的轻微处罚标准

优质回答虚假广告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虚假广告罪: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的;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成立虚假广告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在罚款的基本标准基数上增加罚款比例,从重处罚的如下:

1、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受到处罚后,再次实施的,增加20%;

2、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增加20%的罚款额;

3、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增加20%的罚款额;

4、刊登、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声明性公告的,增加20%的罚款额;

5、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增加30%的罚款额;

6、拒绝监督检查,阻碍执法人员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实施地,抢夺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资料等,采用暴力手段的,增加40%的罚款额;未采用暴力手段的,增加30%的罚款额;

7、无正当理由不按《询问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问的,增加10%的罚款额;拒不接受询问,阻扰调查的,增加20%的罚款额;

8、不履行法定义务,经告知后仍然拒不提供有关帐册、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的,增加20%的罚款额;

9、虚假宣传行为造成他人严重损害或者引起群体投诉的,增加40%的罚款额 二、在罚款的基本标准基数上减小罚款比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下:

1、对工商机关的检查和调查积极配合,在要求的时间内,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并提供有关帐册、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的,下调20%;

2、在工商机关发现之前,已经采取措施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下调30%;

3、案件被查处后,采取积极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解决消费纠纷的,下调20%。 法律依据:《虚假宣传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罚款的基本标准基数上减小罚款比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工商机关的检查和调查积极配合,在要求的时间内,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并提供有关帐册、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的,下调20%;在工商机关发现之前,已经采取措施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下调30%;案件被查处后,采取积极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解决消费纠纷的,下调20%。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有上述情形两个的,下调幅度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的下调比例不得超过50%.

虚假宣传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发布虚假广告会受到什么处罚? (二)

优质回答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

网友咨询:

4月初我去工商所送了营业执照年检的报告资料,到4月中打电话叫我过去说我在网上有宣传虚假广告,公司是从别人那转来的,我不知道原来那人在网上做过广告现在网页显示的是他的名字电话和原来地址,就这个工商所不给我批,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办?

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何佩文律师解答:

网上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认定是公司的行为,而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不管公司怎么样变更(分立、合并、转让),只要没有被注销,原来公司的所有民事责任,都应当由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也就是说,你转过来的公司必须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何佩文律师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何佩文律师,中共党员,中国重点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为“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高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原为江苏某基层法院法官助理,现执业于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

虚假广告行政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三)

优质回答虚假广告行政处罚的标准是按照做广告的费用进行处罚,一般最高是五倍,最低是三倍。违反人只要积极的进行配合调查和积极的缴纳罚款,一般都不会有其他的事情,但是后期不可以再有违法的行为。 一、虚假广告行政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处广告费用三倍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虚假广告宣传从轻处罚的情形

(1)对工商机关的检查和调查积极配合,在要求的时间内,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并提供有关帐册、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的,下调20%;

(2)在工商机关发现之前,已经采取措施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下调30%;

(3)案件被查处后,采取积极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解决消费纠纷的,下调20%。

(4)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三、虚假广告宣传处罚

(1)虚假广告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虚假广告罪:

a.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的;

b.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的;

c.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d.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成立虚假广告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虚假广告立案标准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进行虚假的宣传在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会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公司也是会进行调查的,所以一定要合法的进行宣传和经营。

工商部门如何认定虚假宣传 (四)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通过相关规定去投诉。一、工商虚假宣传的罚款金额如何认定经营者如果违反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二、虚假宣传的含义是什么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18年5—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邮政局等八部门将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三、广告经营者虚假宣传有什么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55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三倍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一、工商部门如何处理虚假宣传根据情节的轻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可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如果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则需要进行赔偿。二、虚假宣传处罚的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商家真的进行了虚假宣传,必然要对其行为进行处罚。但是有的时候可能会存在争议,这种时候可以由消协_机构来进行一个判定,给出一个客观的意见,确保双方的合法利益。

商家虚假宣传怎么赔偿 (五)

优质回答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方式具体如下:

1、赔偿实际损失

商家应赔偿消费者因虚假宣传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2、退一赔三

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退款,还可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商家进行赔偿,退还商品价款并赔偿三倍损失。

3、惩罚性赔偿

商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面对商家虚假宣传的维权方法具体如下:

1、与商家直接沟通

在发现商家虚假宣传后,第一步是与商家直接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要求商家对虚假宣传作出解释并提供合理的赔偿方案。沟通时注意保留所有交流记录,包括聊天记录、邮件和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2、向相关部门投诉

与商家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是两个主要的选择。消费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或直接前往相关部门提交投诉材料。

商家虚假宣传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行政处罚

对于虚假宣传的商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一般为广告费用的三倍五倍以下,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则罚款额度为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不等。商家在两年内累计有三次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罚款提升至广告费用的五倍十倍以下,或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不等,并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及广告审查撤销等严厉处罚。

2、民事责任

商家因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修复、重做、换货、退款、补足商品、退回货款和服务费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3、刑事责任

商家的虚假宣传极其恶劣,达到刑法标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虚假宣传工商怎么处罚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