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现金没证据可以告诈骗吗 (一)

贡献者回答给人现金没证据可以告诈骗。
如果对方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得自愿交出财物,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应予追溯。证据有很多种,录音录像都可以成为法律证据,并不是一定需要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只是证据的一种。建议及时报警。
诈骗罪立案的条件:
1、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是否可以报警并不受金钱数额的限制。无论当事人被骗多少钱,都是可以报警的。至于能否被立案,则要视具体情况分析。
2、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案件的立案标准都不一样。
综上所述,如果对方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得自愿交出财物,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应予追溯。证据有很多种,录音录像都可以成为法律证据,并不是一定需要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只是证据的一种。建议及时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欠别人钱,写了欠条,对方告我诈骗 (二)
贡献者回答我曾向他人借款,并写了欠条作为凭证。现在对方以我诈骗为由将我告上法庭。然而,只要欠条存在,并且我承认了借款的事实,原则上这应被视为一种借贷关系。即使在民事上存在欺诈行为,也不应被认定为诈骗罪。当对方报警时,警方通常会告知这是一起民事经济纠纷,建议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借贷行为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在于,如果借款人因某些原因长期拖欠不还款,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资金,但在到期后无法偿还,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采取欺骗手段,并确实打算偿还,这种情况仍属于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还有些人在打出借条后伪造还款收条,声称已经还款,这仍属于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此外,亏损躲债与诈骗罪也有区别。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负债,为躲避债务而外出,这属于财产债务纠纷。这与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的区别。
告人诈骗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三)
贡献者回答告人诈骗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或证据材料:
能证明自己被诈骗的证据:
证明被诈骗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证据:
财务记录:个人或企业的财务账目,显示因诈骗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评估报告:如涉及财产评估,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
但需要注意的是: 诈骗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无需直接起诉。报案时,提供上述证据或证据材料即可,公安机关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调查收集证据的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完成。被害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将予以立案。
对于告诈骗,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