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后公司的债务要按照怎样的顺序清偿 (一)

清算后公司的债务要按照怎样的顺序清偿

最佳答案清算后公司的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这是清算过程中首先需要处理的部分,确保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相关利益的保障。

偿还职工相关费用:

工资: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全部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这些费用用于保障职工在医疗、伤残或抚恤方面的权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部分需优先清偿。补偿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需优先偿还。

偿还剩余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在清偿完职工相关费用后,接下来需要偿还的是破产人欠缴的除职工个人账户社会保险费用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在完成上述清偿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用于偿还普通破产债权。这些债权通常包括供应商款项、银行贷款等商业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需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清偿。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同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需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权优先顺序 (二)

最佳答案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权的优先顺序如下: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这些费用是维护企业破产程序的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的报酬和雇佣费用等。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破产债权:

即企业破产前存在的各种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国家的税收以及其他债权人的债权。

这些债权在清偿时,通常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或者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

股东权益:

在企业破产清算后,如果仍有剩余资产,才会对股东进行清偿。

由于企业已经破产,股东的权益通常很难得到完全保障。

这一清偿顺序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企业破产后的债务问题,并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有哪些规定 (三)

最佳答案企业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如下:

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首先需要优先清偿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破产财产的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清偿职工相关费用和补偿金

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接下来需要清偿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此外,还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费用体现了对职工权益的保障。

三、清偿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在清偿完职工相关费用和补偿金后,接下来需要清偿的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这些费用的清偿顺序体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尊重和维护。

四、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最后,剩余破产财产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五、特殊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一规定旨在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权获取不当利益。

综上所述,企业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体现了对职工权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债权人利益的平衡和保障。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按照哪个顺序清偿债务 (四)

最佳答案企业破产清算时,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清偿破产费用:

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其次清偿共益债务: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最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二顺序: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第三顺序:普通破产债权。

注意: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一清偿顺序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五)

最佳答案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顺序如下:

一、清算费用的支付

在合伙企业开始清算程序后,首先需要支付的是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算组的报酬、公告费用、资产评估费用等。这些费用是清算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二、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在清算费用支付完毕后,接下来应清偿的是合伙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劳动保险费。这些费用是保障职工基本权益的重要部分,因此需优先清偿。

三、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清偿完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后,合伙企业还需清偿其所欠的税款。税款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合伙企业作为法人实体应尽的法律义务。

四、合伙企业的债务

在清偿完税款后,合伙企业才能开始清偿其外部债务。这些债务可能包括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等。在清偿过程中,应遵循债权平等的原则,按照债务到期时间或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五、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程序,退还合伙人的出资。这一步骤标志着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的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需以个人财产继续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直至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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